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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县局: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天堂初中 发布时间:2020-04-12 07:42:00

 

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实验小学,民办学校:

为精准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根据政策规定,现就做好 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明确要求如下,请各校遵照执行。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助范围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2019】2号)文件精神,调整完善学生生活补助政策。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全部纳入生活补助范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在校寄宿生中因病、因灾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也可纳入资助范围。以上均指我县在籍在校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补助标准

属上述资助范围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年生均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严格界定寄宿生与非寄宿生,在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集体住宿的学生才能认定为寄宿生

1.符合资助范围的在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全额资助(校外租房学生一律视为非寄宿生不得扩面为寄宿制学校学生)。

2.符合资助范围的四类非寄宿生按国家基础标准50%的比例核定生活补助费。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报评定操作程序

1.在籍在校建档立卡家庭的寄宿学生,可依据扶贫信息档案,学校及乡镇扶贫负责人签字确认,直接填报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基础信息表。建档立卡的非寄宿生,同样由学校及乡镇扶贫负责人签字确认,直接填报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基础信息表。

2.在籍在校的非建档立卡残疾儿童依据残联颁发的残疾证予以认定;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由乡镇民政部门核实确认。在校寄宿生全额资助,非寄宿生按50%的标准补助。

3.在校寄宿生中因病、因灾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校审核、教育局审批的程序办理,并填写附表2《岳西县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审批表》。

4.各校必须成立乡镇和班级家庭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认定评议小组人员须有学校领导、资助工作人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监督员等方面人员组成,确定专人负责,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

5.上述资助范围内应享受生活补助的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负责认定审核,乡镇由中心学校负责审核汇总上报,实验小学、红杜鹃学校、特教学校负责本校“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上报工作。同时各校要加强校籍与户籍分离学生的甄别,校籍与户籍分离学生学校之间应加强沟通联系,做到精准无误。

各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基础资料表上报前需经乡镇政府扶贫负责人和中心学校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县教育局会同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审核后,将确认的贫困寄宿生信息分户籍在政府网站和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材料报送

各学校须在2020年3月10日前报送:《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纸质表(附表1)、岳西县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审批表(附表2)、《岳西县2020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基础资料表》电子版(附表3)、《2020年春季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人数统计表》电子版(附表4)。基础资料表要规范填写校名、家庭地址,学校名称按事业统计校名规范填写,家庭地址统一要求填县、乡(镇)、村、组四级地名,学生姓名、身份证号与学籍、户口本一致,家长姓名、银行卡号、在用有效联系电话号码等所有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费相关资料专档专盒保存。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管理

县财政局根据教育局核定的人数按照标准额度通过专户将资金拨付到教育局账户,教育局依据各学校上报核定的人数按小学500元/生·期、初中625元/生·期的标准(建档立卡的非寄宿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中的非寄宿生为国家基础标准的50%)将资金拨付各学校账户,从本期起一律由申报学校负责打卡发放,确保申报与发放一致。

各学校必须将享受生活补助费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中公示,并认真核对农户涉农资金“一卡通”卡号,于3月20日前通过银行打卡发放到位,不得用现金发放。同时,严格按《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做2020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9】315)文件精神,于3月30日24:00时前,将学生资助信息准确无误地录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务必做到系统人数、项目、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完全一致,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为省、市、县三级教育部门和各类考核、评估提供便捷查询服务。

六、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严禁以任何理由扣减、挤占、挪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做到享受对象精准,确保“四类”学生资助全覆盖,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贫系统)资助一个不落。对因工作不力、核实生活补助享受对象不准而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对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克扣生活补助费或不及时发放生活补助费的学校负责人和当事人,经查实将严肃处理问责。

附:1.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2.岳西县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审批表;

3.岳西县2020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基础资料表;

4.岳西县2020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人数统计表;

 

监督咨询电话:2181612   2181614

 

 

岳西县教育局

2020年4月8日

 

 

 

 

 

抄送:市教体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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