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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天堂初中 发布时间:2024-03-21 16:47:30
岳教助〔20241

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

通 知

 

各普通高中,安庆大别山科技学校,各中心学校,实验小学,各民办学校:

为切实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资助政策

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持续做好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学生资助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脱贫户、监测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各学段资助政策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学前教育资助

1、资助对象:在我县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下列幼儿:

{C}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幼儿(不含“脱贫不享受政策户”家庭幼儿);{C}{C}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幼儿;{C}{C}特困救助供养幼儿;{C}{C}孤儿或事实无人供养儿童;{C}{C}烈士子女;{C}{C}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幼儿和残疾人子女;{C}{C}因遭遇突发事件陷入困境的家庭幼儿。

2、资助标准:按每人每学期500元予以资助。

(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补助对象:在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下列学生:

{C}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学生(不含“脱贫不享受政策户”家庭学生);{C}{C}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学生;{C}{C}特困救助供养学生;{C}{C}孤儿或事实无人供养学生;{C}{C}烈士子女;{C}{C}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C}{C}因遭遇突发事件陷入困境的家庭学生。

2、补助标准:小学在校寄宿生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在校寄宿生每生每学期625元,非寄宿生按照同学段在校寄宿生标准的一半给予补助。

(三)普通高中资助

1、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在我县普通高中就读、具有正式学籍的下列学生:

{C}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学生(不含“脱贫不享受政策户”家庭学生);{C}{C}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学生;{C}{C}特困救助供养学生;{C}{C}孤儿或事实无人供养学生;{C}{C}烈士子女;{C}{C}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C}{C}因遭遇突发事件陷入困境的家庭学生。

2)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学期1000元,学校可根据贫困程度分为500元、1000元、1500元三个档次,其中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学生享受最高档次1500元。

2、免学杂费

1)免费对象:在我县普通高中就读、具有正式学籍的下列学生:

{C}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学生(不含“脱贫不享受政策户”家庭学生);{C}{C}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C}{C}农村低保家庭学生;{C}{C}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2)免费标准:岳西中学、汤池中学每生每学期850元,店前中学每生每学期700元,华正高中每生每学期350元。

特别提醒:各公办普通高中对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应在入学时直接免收其学费,不得先收后退;华正高中学费标准高于免费标准的部分可另外收取。

(四)中职学校资助

1、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在我县中职学校就读、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享受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地区优惠政策,高一、高二年级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2)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学期1000元,学校可根据贫困程度分为500元、1000元、1500元三个档次,其中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学生享受最高档次1500元。

2、免学杂费

1)免费对象:在我县中职学校就读、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享受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地区优惠政策,高一、高二、高三年级学生均为免学杂费对象。

2)免费标准: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学期1200元,理科类专业每生每学期1500元,入学时直接免收。

(五)校(园)内资助

各校(园)要按规定比例(公办幼儿园和公办普通高中不低于事业收入的3%,公办中职学校不低于事业收入的5%,民办幼儿园不低于保教费收入的5%,民办普通高中不低于学费收入的5%)足额提取校(园)内资助资金,坚持“足额提取、先提后支、分帐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确保全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学费减免、设立校(园)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要进一步规范校(园)内资助的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和发放程序。校(园)内资助资金一律实行打卡发放。

二、持续推进精准资助

1、精准识别资助对象。资助中心将以适当方式共享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残联相关系统最新数据(以3月份相关系统导出数据为准),县内户籍学生利用学籍管理系统相关部门最新系统数据进行比对认定,外县户籍学生借助“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自动识别结果。各校要在数据比对结果和“两个系统”自动识别结果的基础上,对所有在校生逐个摸排核实,确定最终资助对象,确保比对识别出来的资助对象不重不漏。

通过比对识别出来的资助对象不再填写《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但因遭遇突发事件陷入困境的家庭学生需填写《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按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

2、精准发放资助资金。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财政直达资金监管要求,发放给学生个人的资助资金均由教育局通过社会保障卡打卡发放。其中学前教育资助资金、义务教育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可以通过家长(监护人)社会保障卡发放,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通过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发放。各校务必规范、准确、完整填写各学段受助学生信息表(样表请在资助QQ群下载),410日前报资助中心审核汇总,430日前完成打卡发放。

3、精准录入资助信息。各校要全面做好“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的应用工作,安排专人负责515日前将本学期受助学生信息录入“两个系统”(包括政府资助、校(园)内资助和社会资助),确保系统录入人数、项目、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做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加强资助工作宣传

1、加强政策宣传。各校要用好线上、线下两条宣传主线,全面深入解读学生资助政策,展示学生资助工作成效,讲好学生资助故事,提升学生资助宣传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要牢牢把握招生时、报到时、毕业时三个关键时点,持续开展“百千万”大走访、两节课等资助宣传主题活动,充分发挥资助育人的作用。要注重挖掘资助典型案例和资助故事,及时总结经验并做好宣传。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在每间教室制作长期保留的资助政策宣传画或宣传栏。

各校要通过家校沟通平台,以适当方式及时将资助结果准确告知学生和家长,合理引导家长在各项调查中客观地对学生资助、民生工程工作进行评价。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全面展示资助政策落实成效,讲好资助育人故事。各校每月至少报送1篇资助工作信息,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2、深化资助育人。各校要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学校立德树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长效机制,形成全员参与、各部门密切配合、各教育教学环节统筹协调的资助育人氛围,培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价值观,充分发挥资助育人作用,引领青少年学生成长成才。

四、工作要求

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各校要站在促进教育公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增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要聚焦精准资助、资助育人,注重在细节、环节、过程、实效上下功夫,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地生根,全面提升学生资助规范化管理水平。

1明确主体责任。各级各类学校校(园)长是学生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位校(园)长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好政策落实关、资助程序关、名单审核关、信息报送关和信息安全关,确保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2、建立应急机制。各校要重点关注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学生,及时掌握因病、因灾等突发事件陷入困境的学生信息,第一时间为他们提供应急救助,牢牢兜住不因贫失学、辍学的底线。

3推进信息公开。各校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助项目评审工作。要确保评审材料齐全、完备,评审程序严格、规范,评审结果要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过程要特别注意尊重和保护学生个人隐私,不得公示学生身份证号码、家庭困难原因等敏感信息。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要认真受理,及时核查、答复。要规范设立举报信箱,公布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档案管理。各校要及时做好学生资助纸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工作,做到材料有封面、整理有顺序、归集有装订、分装有专盒、保存有专柜。

5强化监督检查。教育局将联合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政策执行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及时、报表数据不精准以及虚报冒领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岳西县教育局

202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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