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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人应知应会政策知识

发布者: 天堂初中 发布时间:2018-05-19 13:49:39

一、五个一批、六个精准、四净两规范等名词解释

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选派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两零一达标”,即漏评率为零,错退率为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达到国家评估验收标准。

“四净两规范”,即室内净、室外净、厕所净、个人卫生净,生活家具配置规范和生产生活资料摆放规范。7有”:房间里面要有衣柜、床,厨房要有碗柜、灶,客厅要有桌、凳,家里要有电视机等基本生活家居

“两解一处理”,即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对骗取扶贫资金、低保,用扶贫资金来赌博、吸毒等违法违纪的给予坚决打击处理,对好吃懒做等不良现象给予教育整治。

“‘六户三偏’不失一分”。“五户”即低保户、危房户、重病户、残疾人户、低收入户和上访户,“三偏”即乡镇村地理位置偏远,群众住居路途偏僻,收入偏低。

“两应一统一”,即应进退系统的都不能漏,应修改的数据都不能错,户手册、村档案、县平台都必须与“国扶办信息系统”相统一。

“两无一包保”,即项目验收工作必须准确无误,验收项目必须无一漏失,验收结果必须签字包保。

二、扶贫包资料

    扶贫包档案资料清单

 

一、必备材料:

1.户口簿

2.扶贫手册(贴户主证件照)

3.医疗服务证

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

5.一卡通存折或涉农资金发放清单(按年度)

 

二、据实存放材料:

1.残疾证

2.慢性病就诊卡

3.带资入股协议

4.脱贫光荣证(已脱贫户)

5.政策宣传明


三、贫困户识别与退出

☆识别标准:2014年建档立卡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为2855元、3100元、3300

退出标准:统称为“两不愁三保障”。具体为贫困人口脱贫以户为单位,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2016年为3100元、2017年为3300元)且吃穿不愁;有安全住房;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符合基本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件的家庭成员全部参加基本医保。

四、贫困村出列标准

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有1项以上特色产业;村集体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村内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明显改善。

五、贫困县退出标准

综合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贫困村全部出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我县2017年已达10553元,增速10%,高于全省1.1个百分点),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脱贫人口错退率、贫困人口漏评率低于2%,群众认可度达到90%

六、“双包”工作内容

建立“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制度,实现单位帮扶全覆盖、党员干部帮扶全覆盖、帮扶贫困村全覆盖、帮扶贫困户全覆盖。就是对每个建档立卡的贫困村都确定一个定点帮扶责任单位,每个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都确定一名帮扶责任人。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帮扶责任单位、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帮扶联系人职责

1.结对帮扶干部要了解掌握贫困户家庭情况及致贫原因,因户施策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帮助协调教育、医疗卫生、生活兜底等政策,在资金、物资、技术、信息、就业等方面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2.结对帮扶干部要加强与贫困户的情感沟通,定期入户开展政策宣讲、了解脱贫进展、帮助解决困难,到贫困户走访每月不少于1次,着力提高贫困户对帮扶工作的满意度。

七、相关名词解释

1.总收入:为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的总和。

(1)工资性收入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包括受雇于单位或个人、从事各种自由职业、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福利。

(2)生产经营性收入:主要指农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贫困户家庭一般有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经商和其他经营性收入。

(3)财产性收入:也称资产性收入,指通过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参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即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贫困户家庭一般有土地流转收入、资产收益扶贫收入、入股收入和其他财产性收入。

(4)转移性收入: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贫困户一般有计划生育补贴、低保金、五保金、生态补偿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等。

2.生产经营费用支出:为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上交承包费用的总和。

3.教育支出:本次只核查高中、中(高)职和本科院校在读生的学杂费、基本生活费用等必要支出,并扣除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当地政府发放的专项补助

4.人均纯收入:为总收入减去生产经营费用支出除以家庭人口数。

5.入不敷出:贫困户当年总收入虽然较高,但明显不能满足生产生活必需支出、上学和医疗大额支出的,即为入不敷出。总收入减去生产经营费用以及贫困户教育和医疗大额费用支出后入不敷出的,不能认定为脱贫。

6.两该两不该:该进来的没进来,该退的没退;不该进来的进来了,不该退的退了。

☆产业脱贫工程

1.特色种养业扶贫。支持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和传统手工业,实施“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使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家庭基本上从事1项特色种养业。

2.光伏扶贫。2015年—2020年期间,对重点县中的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充分尊重其意愿,扶持建设3千瓦户用光伏电站,省级补助0.8万元,市县补助0.8万元,不足部分由贫困户自筹。自筹部分可以通过自身出资、扶贫小额信贷和社会帮扶等途径解决。

3.乡村旅游扶贫。一是支持贫困户开展乡村旅游创业就业,为发展乡村旅游的评级授信贫困户提供扶贫小额信贷。二是从2016年—2020年,由安徽旅游学校(安徽省旅游培训中心)实施旅游教育扶贫工程项目,计划每年200名。

4.商贸流通扶贫。对于贫困户通过电商平台创业就业的,鼓励地方政府和电商企业免费提供网店设计、推介服务和经营管理培训,给予网络资费补助、扶贫小额信贷等支持。

5.资产收益扶贫。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村(组)集体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贫困户稳定脱贫后自动退出,退出的股份分配给其他贫困户)。

☆就业脱贫工程

①开展技能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技工学制教育培养、创业培训);②介绍就业;③提供公益性岗位(农村保洁、保绿、保安、护林、护路),安置贫困劳动者就业;④帮扶贫困劳动者创业。⑤申请“雨露计划”,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有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的贫困家庭。每生每年3000元。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补助标准为:2万元/人。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搬迁户,在未稳定脱贫前,不得自主举债扩建,防止出现因建房致贫返贫。

☆生态脱贫工程

选聘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生态护林员。开展针对贫困农户的授信评信工作,开发林权抵押贷款“一卡通”、森林保险保单质押贷款等产品。对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林业项目贷款和农民林业小额贷款,优先安排中央财政贴息。

☆智力扶贫工程

教育资助标准:幼儿园每人每年资助1000元;小学寄宿生每人每年发放1000元生活补助,初中寄宿生每人每年发放1250元生活补助;高中免学费和每人每年平均发放2000元助学金;中职就读的免学费,高一、高二学生每人每年发放2000元助学金;大学生、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8000-12000元,新生入学资助省内院校500元、省外院校1000元,贫困大学生资助平均每人3000元;另外还有“雨露计划”、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及社会各界开展的资助。

☆社保兜底脱贫工程

①低保、五保、孤儿补助;②残疾人补贴(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③康复救助(残疾儿童、贫困精神残疾人);④农村危房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实行分类补助,2017年农村贫困户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其他贫困户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具体标准按当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执行。

☆健康脱贫工程

①免收新农合参保费用;②申请慢性病医疗卡;③报销合规医疗费用(351 180)。

“一兜底”:在提高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水平基础上,设定贫困人口医疗费用351兜底保障线,即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0.3万元、0.5万元和1万元,剩余部分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

“一补充”: 贫困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基本医保等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180”)

“大病医疗再补偿”:未享受“351”“180”政策的参合对象,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年度住院(含特殊慢性病门诊)合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基本补偿、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民政医疗救助(部分患者)后,实行“1579”再补偿,即:累计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达1万元以上的,对超过部分分段给予再补偿。分段再补偿比例为:0--2万元再补偿50%2--5万元再补偿70%5万元以上再补偿90%,年度再补偿实行20万元封顶。

“大病医疗再救助”(小“351”):未享受“351”“180”政策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其住院合规费用按普通人群享受新农合基本补偿、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后,在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3000元、5000元、10000元。年度内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个人自付封顶额时,超过的合规费用比照“351”兜底实行医疗再救助。个人自付封顶额按照年度内就诊最高级别医疗机构确定。

温馨提示:因贫困人口及其家属个人行为导致的过度医疗而发生的医药费用由患者自付。

☆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工程

主要通过实施贫困地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和农村信息化建设,提高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入户费用,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免除或优惠。

☆金融扶贫工程

1.扶贫小额信贷。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评级授信后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的信用贷款。授信贫困户凡是有发展意愿、有资金需求、有还款来源,均可申请贷款。主要用于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光伏发电、乡村旅游等生产经营项目或支持贫困户带资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但不得用于子女上学、看病、还债等非生产性支出和赌博、放高利贷等违法活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获得信用贷款的贫困户给予贴息支持。

2.扶贫小额信贷人身意外保险。保险对象为获得扶贫小额信贷的贫困户。保险费为每个借款人每年40元,保险金额为5万元/人,保险费由县安排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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