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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做好2018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政策性加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天堂初中 发布时间:2018-05-29 09:39:00

关于抓紧做好2018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政策性加分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

2018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在即,请接通知后,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认真做好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评定及政策性照顾加分审核上报工作。
一、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请各初中严格按照《岳西县200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岳教基【200630号)的要求,从“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及“审美与表现”五个维度,认真开展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等各个环节工作,将地理、生物、体育、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及音乐、美术等考查学科成绩作为相关维度实证材料,面向全体初中毕业生全面开展综合素质评价,进行综合素质评定。各校评价为A等级的学生不超过20%AB两个等级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70%,评定等级为A的要在班级范围内公示,其他等级不得对内和对外公布,评价为D等维度的相关材料必须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录取为省、市示范高中的考生和定向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必须达到2B2C以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原则上应达到4C以上。各校须在64日前完成学校认定汇总工作(填写附件1),并按时间安排将评价结果报县教育局基教股审核(审核时间安排见附件4)。在外地就读的我县户口应届考生由就读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并加盖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同时报县教育局基教股审核汇总。

二、中考政策性加分。按照省教育厅规定, 今年我县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前款规定以外的侨眷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和市外侨办证明材料)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市台办证明材料)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烈士证》)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10

投档。(须提交户口簿、组织委派证明,援助期为一年及以上)

    6)现役军人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5分投档。(须由军分区统一提交证明)

    省教育厅规定:进一步清理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中考加分政策,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
    
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项照顾,不享受累计加分。各校要及时认真地做好政策性照顾加分的条件宣传工作,并根据各项加分附注证明材料要求对申报加分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审核结果要在毕业生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并在公示无异议后将政策性照顾加分申报表和考生花名册(附件23)报教育局基教股审核(各校具体审核日期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报时间相同,见附件4)。

 

附件:

1. 2018年岳西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表

2. 2018年岳西县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申报表

3. 2018年岳西县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考生花名册

4. 2018年岳西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及政策性加分审核时间表 

                                                        岳西县教育局   

20185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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